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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走进硬科技创新街区公开审理不正当竞争案
“现在开庭!”4月20日下午,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再次走进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勇敲响了“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第一槌!
据悉,此次巡回庭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某视频平台诉某网络科技公司“低价售卖拆分来自某网络购物平台会员服务中的年度黄金会员”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某视频平台,其年度黄金会员服务是核心盈利产品之一。被告某网络科技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采购并拆分某网络购物平台会员权益中的该视频平台年度黄金会员,随后低价出售给不特定消费者。
原告认为,某网络科技公司的行为破坏了其会员定价体系和销售策略,分流会员、减损其收入,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10万元。
庭审中,被告辩称其主营旅游票务服务,与原告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其行为仅是对既有会员权益的处分,属于市场流通环节的一部分,且已主动停止被控行为,情节轻微、危害小,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合议庭耐心倾听双方的诉辩意见,围绕“被告公司在其公众号销售某视频平台黄金会员年卡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公司主张其构成合法来源是否成立”“若侵权行为成立,责任如何承担”三大争议焦点充分展开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审理中,鉴于双方当事人均具有调解意愿,合议庭依法给予双方调解期限。
“以前觉得知识产权是‘互联网大厂的事’,今天才明白,我们日常经营中的会员倒卖、拆单转售,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这场庭审太及时了!”一位电商创业者感慨。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张勇向旁听人员释法明理时说道,“明知是‘仅限本人使用’的会员服务,还进行收购、拆分、转卖,这就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自2023年以来,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已持续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高校”数十场审判活动,将一起起典型案例的庭审现场“搬”到了群众“家门口”,打通了知识产权普法的“最后一公里”。